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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不周笑笑,装作不经意地舌尖滑过了自己的下嘴唇,说:“一会儿吧。”
最后咬的那一下,他就是在报复,在报复三年前陈榆对自己感情的玩弄,当然,这点小报复放在哪里都极为不痛不痒,成不了一点气候。
毕竟他即便再怨,也没想过去恨陈榆。
感情这种事情就像巴掌,光是一个是拍不响的,说到底,也是怪自己动心,哪怕已经料想到对方只是对自己玩玩的心态,但还是双手捧上了真心,心甘情愿地成为了对方养的一条鱼。
直至今日,李不周都没想明白当时陈榆同意拿他当赌注的理由是什么。
换成现在的李不周去看当时刚出学校的自己,用一个字来形容那无疑是:傻,而且还土里土气的。
到底是一路死读书读上来的,他即便是进了大学也只顾着卷成绩,一门心思在想大学毕业后怎么找份好工作,然后平安无事地就此过完自己的一生。
所以,他也从没学会怎么打扮自己,就连和陈榆第一次见面那次穿得也是从师兄那借的西服,不太合身,松松垮垮的,要是他头发再乱一点就跟流氓地痞没什么区别了。
师兄大概也是觉得他有点太邋遢了,进交流会场前把他拉去卫生间折腾了一番后才把他带出去见人,不过李不周觉得他那个师兄也不是什么高审美的人,哪家好人西装裤下会穿着红袜子。
于是,入会场后李不周在师兄带领下见到的第一个人就是陈榆。
他听着师兄在自己耳边向陈榆介绍自己,然后又侧过头对他说:“这是陈总。”
话音刚落,李不周便眼睁睁地,看着眼前这位好看得像是从电视剧里走出来的明星一样的人,向自己伸出了手,并说道:“你好,我叫陈榆。”
“不必叫我陈总,我还没到那个级别。”
许是见李不周傻呆着没应,身边站着的师兄连忙在背地里怼了他一下,还假装喉咙不太好地咳嗽提醒他。
大概迟钝了两三秒后,李不周的大脑终端系统才终于又运转过来,忙不第地握上了陈榆的手,结结巴巴地回应道:“您您好,我叫李不周。”
“您想想,想怎么叫我都可以。”
李不周永远记得当年自己的蠢样,后面又还是在师兄很不刻意的提醒下才松了握住陈榆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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