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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曼颐并不是一个擅长拒绝别人的人,于家对女人的规训是无条件的服从,可对外人呢?没有人教过于曼颐,因为她从生下来就不必面对外人。
于曼颐觉得事情有一些失控,或许她不应该偷偷溜出家门。倘若她将这个人带回去,那所有人都会知道她趁着家中长辈祭祖溜出家门,她必然再一次面对责罚。于曼颐畏疼,只是她善于伪装疼痛。表哥的出现使她不必生活在对疼痛的恐惧中,她不想自找麻烦。
于是她从宋麒的禁锢中彻底脱离开,拍打干净衣服,头也不回地从田埂上逃走了。
第3章 绍兴初见(二)
◎刺激◎
于曼颐回了宅子,假装自己也是去祭祖的一员,只是比旁人提前回来,路上又摔了一跤。门房不会和三妈事无巨细的核对,再加上吃坏肚子,便恹恹放她进门。
她回房间换了身干净衣服,又重梳了头发。没等一会儿,家里的大人们也陆续回到各自住处。
于曼颐很怕门房将自己出门的事说漏,也怕自己身上留下什么痕迹,被瞧出端倪。她对着铜镜反复擦拭头发和皮肤上的泥沙,继而发现手腕上有四道青紫色的指痕。她对着那指痕看了许久,惊觉这是方才被那男人攥出来的。
他求生的意志太过强烈,在她身上留下了印记。于曼颐慌慌张张地用一根丝带将手腕缠起来,准备三妈问起,就答是过门槛时被绊了一跤,扭伤了手腕。旧式衣服的袖子那么宽大,只要她不举起手,就能将腕上的手印遮得一干二净。
缠完手腕,于曼颐又后知后觉地感受到脚腕上的酸疼。她俯身,将腕上宽松的布袜向下挽,一张形状和大小完全属于男人的手印也出现在细的脚腕上,虎口的形状尤其殷红。
那片殷红将她的目光牢牢吸附住,让她眼睛里慢慢显出惊恐。这到底是个什么人?她只见过他两面,只听他说过两个字,他就在她身上留下了这么多大逆不道的印记。屋外传来走动声,下人来叫住在二楼的小姐们吃饭。于曼颐慌里慌张地将布袜提得比以往都高,又用袄裙盖住脚背,挪着小碎步移出了房门。
于家吃饭的人多,桌旁按照长幼尊卑摆椅子,坐下十多个。于曼颐坐在离于老爷最远的椅子,比她更小的只有二叔家的老幺,但她被爸妈带着,有时候还要坐在二叔腿上。
所以于曼颐只能是最远的椅子。
她头脑乱哄哄的,死盯着吃掉半碗米饭,才发觉饭桌上比往日要吵闹。几个哥哥姐姐出去祭祖时见了乡里别的人,正当着于老爷的面讨论。
先是二叔家的大儿子说,乔老爷的独子在法国念书,相中一个同级的法国女人,乔老爷大发雷霆。三妈闻言看了于曼颐一眼,不愿听这话题,强行打断。
过了一会儿,大姐也开口,聊起城南做木材生意的房掌柜病了,把家业传给了儿媳。三妈闻言大惊失色,说这怎么成?哪有女人当家的道理?大姐早就和三妈不和,便语带讥讽道,怎么不成?现下政府里都有女人担要职,政府都使得,家里使不得?我看你就很想当一当呢。
话说到这份上,三妈慌张地望向于老爷,否认道,她只想做好儿媳和妻子,若是有机会,也做好别人的娘,并没有想当家的意思。
老幺坐在二叔腿上大喊起来:“三妈已经做了二姐的娘,还要什么机会!”
于是三妈的脸色变得很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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