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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我,大抵像只惨白的骷髅架子,勉强套张单薄人皮在世间行走。
谈什么美和漂亮。
真是快,我恍惚间想着。
分明不过一月,我竟是丑了这么多。
如若以往,我必定嫌弃身上这一身素色,皱紧眉头,一头扎进柜中,仔细斟酌挑选。一件又一件衣裳经过我手,一件又一件衣裳被我抛在身后,直至找出一件足够满意的,才肯换上出门。但今日这身衣服,即使再怎么不合身,我也没想着要换下。
或许再翻找片刻,就能从柜中找出一件衬我气色的衣袍。我总想着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去见我爱的人,去见我即将迎娶的新娘。
可我却忘了,凤九的好颜色,是得不到竹君青睐的。
竹君不爱我,即使我把我最好的一面展现给他,他也依旧不爱我。
情啊爱啊什么的,可真是这世上最残酷、最难懂的事了。
就像凤九,每日打扮得漂漂亮亮,也不过死得体面些。有什么必要呢?
兜兜转转这么久,他早已认了命。放在心头的娘子不爱他,为他剖了心,为他丧了命,只换得一个啼笑皆非的结局。
他还是不会爱他。
之后再过较真,也算不得什么。
我环顾四周,拿起放在架上的玉白腰带往腰间一系,就抬腿出了门。
不必理会是否与衣服相配的腰带颜色,不必理会摆放台前的那些瓶瓶罐罐。我就这样出了门,将一切抛在脑后,走在通往竹君那屋的路上。
这条路我已走过千万回,周遭景色烙印脑中,想忘也忘不了。今日这么走着,却难得有种忙里偷闲的感觉。
溪边碧绿垂柳依依婀娜,再往前去,是一片清幽竹林,绿得荡人心扉。我喜欢绿色,不过爱屋及乌,因竹君而爱上他本体的颜色。
我爱竹君,爱他居住的处所,爱他每日睁眼看到的风景。凤族景色比此处要美上不少,漫山遍野的向阳花束,火红灿烂、彰显生机。但那没有竹君,美则美矣,我却无法为此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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