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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种意义上,陆凛川没有骗我。
他真的为了沈莺莺,做到了法律范围内的极限。
持久战三十天后,我同意了签字离婚。
“钱、房子,我能给你的,你都可以要。”
他似有愧意:“言栀,我会尽我所能地补偿你。”
“但我需要你,出席婚礼。”
他要用他如今最不缺的钱,买断我和他的七年。
“只要你答应我一件事,我立刻离婚。”
我的条件是,我要陆凛川陪我再去花市选花。
陆凛川有些不自在。
也是,当惯了大教授,他哪里还记得曾经陪我搬花的日子。
凌晨三点,花市穿梭着很多小贩。
从前,陆凛川得知我要这么早来花市选花,从此每一个清冷的早晨,都有他的陪伴。
玫瑰的刺扎到手上,鲜血染红了枝干。
陆凛川下意识将我的手指放到嘴里,皱眉:“言栀,你这样粗手粗脚的,以后怎么照顾自己?”
这样的场景,在七年前就上演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