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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哪了?”奚玉汝将烧烤的器具架好了许久,才终于看到了黎奉的身影。
在他的潜意识里,大少爷确实不是一个十分独立、生活能自理的人,如果没有他人的帮助和打理,他或许会将自己的生活过得一团糟,所以奚玉汝担心了好一会儿。
黎奉没有回答他,而是捧着一双沾了泥土的手举到他的面前,用非常理直气壮的语气说:“脏了。”其中的潜台词也很容易被解读出来。
奚玉汝无奈地笑了下,从登山包中取出湿巾,也不再用大少爷提醒,细致地擦拭起来。
黎奉或许确实是备受上天偏爱的,他身上哪里都生得好看,即使是甲型,都是最纤长的那一种,于是连帮黎奉擦手这样简单的事情,也会让人不自觉变得认真起来。
大概将上面的泥土清理得差不多时,黎奉忽然开了口。
他问:“奚玉汝,你什么时候走?”
“什么?”奚玉汝抬头看向他,却发现这个光影下,他无法看清黎奉的眼睛。“你想走了吗?是觉得这里不好玩吗?”
黎奉俯身,将两人的距离拉近。“我知道了,他们说的那些话。所以你们班的人也不喜欢我。”
黎奉自有一套自己的逻辑体系,因而用一般的社会习惯去分析他话中的因果关系并不简单,但奚玉汝能够很快地适应,他一向擅长如此。
比如他现在就读懂了这些:黎奉已经知道了外面疯传的谣言,并且认为实验班的同学在听到这些谣言后会不喜欢他。
“不是,他们没有不喜欢你。”他不希望黎奉产生这样的认知。
黎奉有张很好看的脸,单从这一点,就能自然而然地激发许多人的喜爱,再加上黎奉从富人区而来,一般的人没有理由去无缘无故讨厌一个或许能够给予自己利益帮助的人。
“只是他们比较担心我而已。”奚玉汝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而且他们是因为不了解你,才对你不像对我一样亲近。”
黎奉没有对此做出什么评价,他将奚玉汝握住湿巾的手展平又收起、展平又收起,“那你呢?你要怎么做?”
据黎奉所知,这个世界上存在这样的几类穷人:第一种,为了得到钱无所不用其极,自尊自爱统统都可以不要,他们将赚钱当作了自己人生的信条;第二种,穷且清高,明明对钱渴望的不得了,但还是要装作不会为五斗米折腰;第三种,坦然地接受命运带来的一切,信奉奋斗与目标的力量。
第三种当然是最好的,不过很可惜,这是黎奉根据书中美好故事而推测出来的人格,而这世间的穷人不是一就是二,无外乎有些人伪装得当、有些人道法不精。
“给富人区的大少爷做狗”——从旁人以及奚玉汝本人的反应来看,这似乎是一句很难听的话。
那么当这个谣言以无法控制的形势被传播开来的时候,奚玉汝会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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